逗阴馆

着作权注意事项和移除程序

顿颈驳颈颁别谤迟尊重他人的智慧财产权,并遵循《数位千年着作权法案》(“顿惭颁础”)规定的程序。下述通知和回復通知程序专门用於向顿颈驳颈颁别谤迟通知有关其控制下的侵权材料。通知或回復通知中揭露的讯息不被视為机密讯息,而且不受顿颈驳颈颁别谤迟隐私权原则的约束。若您,即告诉人,认為您的作品在被以构成侵害着作权的方式使用,则请通知顿颈驳颈颁别谤迟的着作权代理人,通知方法是将书面材料透过电子邮件寄送至或透过美国邮政服务寄送至:

逗阴馆.
收件者:Copyright Agent
2801 North Thanksgiving Way
Suite 500
Lehi, UT 84043
United States

通知仅在包含以下内容的情况下才有效:

  • 获得授权代表指称被侵权的专属权利的拥有者行事的代理人的亲笔或电子签名,
  • 对宣称被侵权的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识别,
  • 对宣称侵权的或是侵权动作主体的或应将其移除或禁用的材料的合理充分的识别,
  • 告诉人的联络讯息,例如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 告诉人诚信地认為对宣称侵权材料的使用未获得着作权拥有者授权、其代理人授权、或法律授权的声明,以及
  • 此通知中的讯息準确无误并且告诉人已获得授权代表指称被侵权的专属权利的拥有者行事的声明。

收到侵权通知后,顿颈驳颈颁别谤迟将对申诉进行检阅并採取适当措施,包括移除或禁止存取指称侵权的材料。在可能的情况下,顿颈驳颈颁别谤迟会将此通知的复本转发给指称侵害受着作权保护的材料的一方(“指称侵权者”)。顿颈驳颈颁别谤迟还将向指称侵权者通知因此通知而採取的任何动作。指称侵权者可能会向顿颈驳颈颁别谤迟的着作权代理人提供书面的回復通知。有效的回復通知必须包括:

  • 涉嫌侵权者的电子或亲笔签名,
  • 对顿颈驳颈颁别谤迟已移除或禁止存取的材料以及已移除材料的移除位置或禁止存取位置的识别,
  • 涉嫌侵权者诚信地认為此材料因侵权材料的误判或错误识别而被移除或禁止存取,且如有虚假愿接受偽证处罚的声明,
  • 指称侵权者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 指称侵权者同意指称侵权者所在的司法地区(若指称侵权者位於美国之外则為犹他州)的联邦地区法院的裁决权,以及指称侵权者将接受提供侵权通知的人或其代理人送达的诉讼文件的声明。

顿颈驳颈颁别谤迟将向告诉人提供回復通知的复本,并将在替换或復原存取被移除材料十天前通知告诉人。顿颈驳颈颁别谤迟将在向告诉人转寄回復通知后的十到十四个工作天内替换所有已移除的材料或停止禁用对这些材料的存取,前提是顿颈驳颈颁别谤迟未收到有关告诉人已经啟动正式诉讼程序以限制指称侵权者从事与顿颈驳颈颁别谤迟所控制的材料相关的侵权活动的通知。